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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规范操作流程 提升村级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日期:2024-07-31 17:45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你们村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在乡镇联村干部指导帮助下,对照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日前,歙县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某重点村反馈巡察意见时,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台《歙县村级巡察整改操作流程(试行)》,不断提升村级巡察整改质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在的乡镇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承担村级整改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具体组织开展督促、审核把关、台账管理、对接联络等工作。被巡察村党组织履行整改直接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扎实推进整改。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做到共同发力推动“联动改”、发现共性问题“系统改”、举一反三“全面改”。组建督查组对被巡察村党组织开展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或经督办后仍未完成整改的,对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成果运用。集中整改期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被巡察村整改工作进行成效评估。同时,对重点村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质询评议。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将村级巡察整改评估情况纳入对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村级“两委”班子及成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本届县委已完成106个村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1484个,移交问题线索28件,立行立改105项,制定整改措施523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对整改不力的2个乡镇党委班子进行约谈,责令责成开展1个月的再整改。

“加强村级巡察整改是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抓手。下一步,我县将严格落实村级巡察整改操作流程,持续推动抓好村级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村级巡察质效。”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