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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审查提供坚强指导

发布日期:2019-05-09 08:41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从你们初核的情况看,被举报人违反《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其行为已涉嫌违纪……”祁门县纪委监委在审核某村村党支部书记的卷宗时向所在镇纪委书记指出该问题,后经该镇纪委查实立案。经查:20126月,某村支部书记从林业站领取2010年度生态公益林道路维护项目资金1万元,直到2018年村两委换届前,在开展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才将1万元现金转入村账户。随后该镇纪委给予其纪律处分,并取消村“两委”竞选人资格。

这是祁门县纪委监委开展信访件预审反馈工作的一个缩影。201859日,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办信质量,切实向基层传导压力,祁门县纪委监委印发了《信访件预审反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年来该县县乡两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努力提升办理质量,有效减少重复举报,提高信访件初核率、成案率,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实现预审反馈的科学性、制度化,祁门县纪委监委坚持集体审核,全面复核卷宗,对各单位报送的信访件卷宗,由委分管书记、主管常委、信访室开展集体审核,共同对举报信反映问题、证据材料、核查报告,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坚持实名举报重点审核的原则,查看实名举报反馈表中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进行预审,切实整改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承办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以加快信访问题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办法》实施以来,已完成预审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件75个,在预审中查出案件材料不规范等6方面问题,指导转立案16件。

“各乡镇纪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实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精准监督,提高信访质效,用心扎实做好信访件办理工作”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乡镇督查时表示。(祁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