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量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1日)
张力量
现在,我代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要求,总结我市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任泽锋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李锦斌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先后45次以市委全会、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两个责任”痕迹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市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约谈,推动了全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国纪检监察报》介绍了我市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经验做法。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忠诚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以“两个责任”痕迹管理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在全市全面推行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工作,将责任要求列成“一张单子”,领导干部履责情况记入“一本册子”,配套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在问责追究时亮出“一把尺子”,这一创新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开展约谈函询、述责述廉、责任考核等工作,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制度,持续开展部分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常委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全市开展党内问责102起、党员领导干部1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二)以创新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为手段,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
建立市直相关主责单位与市纪委双向联系机制,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全年一盘点,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以上率下。建成电子监察平台,构筑投诉、预警、督办、问责、数据统计一体化监察体系。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起,处理9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市本级对18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继续开展“四位一体”廉政教育,对102名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组织479批16000余人次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厅接受教育,建立“一网一微一站”宣传平台,挖掘利用徽文化中的廉洁因子,出版《徽州廉政楹联辑览》,拍摄制作的新安医学世家“张一帖”家训和黟县西递胡氏家规家训专题片被中纪委网站采用播放,努力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三)以探索创新“333”巡察监督模式为动力,推动政治巡察深入开展
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为实现六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13项制度,加强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政治巡察要求,建立“三个清单”,巡察前的问题线索清单、重点问题清单、对照自查清单,明确巡察监督方向;用好“三项举措”,巡察中的专项检查、舆论发动、会商研判,助力精准发现问题;坚持“三向发力”,巡察后的领导约谈督促、派驻监督跟进、督查督办问效,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使每轮巡察都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全年共对15家市直单位开展了2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225个,问题线索31件,立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1人,清退违规资金374.43万元,挽回损失423.8万元,责任约谈48人,问责追究15人。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宏观层面向市委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重大决策,予以交办转办。相继开展了“基层单位违规财务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津补贴发放和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等,不断放大巡察效应。加快市县巡察机构建设,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初步实现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黟县、徽州区巡视,继续抓好中央巡视安徽“回头看”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为重点,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协助市委制定《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意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1640人,占66.9%;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620人,占25.3%;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3人,占3.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09人,占4.4%。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撰写认识体会实录并严格把关。梳理谈话函询情况,通报被谈话函询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市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47人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助党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各级纪委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47人次,提出暂缓意见5人。
(五)以深入开展“1+N”专项整治为突破,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全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6起,处理40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46人,组织处理157人,问责40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市本级对2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1+N”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整治103项,查纠问题379个,组织处理21人,纪律处分11人,建章立制237项,纠退违规资金814.38万元,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优秀率达到97.6%。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通知》《黄山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部署开展全市扶贫领域重点问题专项巡察,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1起,处理100人,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60人,问责6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涉及金额210.42万元。扎实做好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移交的问题线索7件,问责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继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件挂牌督办工作,全市111件挂牌督办件已办结106件,立案查结9件,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71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制定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厘清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任务和职责。出台执纪审查安全风险“三卡”预警等制度,不定期以专报形式向市委主要负责人报送纪律审查重大情况。建立“先处后移”、快查快结、形态转化、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新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10件,乡科级干部案件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市纪委直接查处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洪岩辉,黄山市烹饪协会原副会长宣果林,祁门县经信委原党委书记、主任黄五金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六)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为契机,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各级纪委负起专责,协助党委牵头抓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市县两级如期全部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选举监委主任、任命监委组成人员、挂牌成立监委等各项工作。全过程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开展全员培训405人次,多举措促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
全面完成派驻全覆盖。市纪委14个派驻纪检组全部组建到位,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市纪委派驻纪检工作规则(试行)》等系列制度,在市纪委派驻机构中组建执纪审查协作区、执纪审理人才库,既强化执纪审查,又夯实日常基础。
(七)以开展“机关建设加强年”活动为载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制定出台委局机关《开展“机关建设加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市纪委机关好作风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选调34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相关专题业务培训和干部培训,安排24名县处级干部参加十九大精神轮训。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三个提名具体操作办法,规范提名考察工作。举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主题演讲比赛。2017年全市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失修,“四个自信”、“四个意识”没有真正筑牢,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繁重。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内监督不到位,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不同程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仍然多发。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有效根除。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今年工作,要着力把握以下几点:必须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向核心看齐,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履职尽责,必须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政治建设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以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五个纯粹”。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化“两个责任”痕迹管理,继续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协助市委并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抓好述责述廉、责任约谈、询问评议等责任机制落实,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二)把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健全监督体系重点,切实加强权力监督
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纪委要负专责,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区县监委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制定出台《黄山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升监督能力。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级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把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有效切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决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进一步发挥“四个一”机制作用,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搭建“四风”举报平台,确保常态化监督。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继续深入开展“1+N”专项整治,对2017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查纠情况进行回头看;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2018年度全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各单位自主选题、点题和相关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要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把深入开展政治巡察作为党内监督有效方式,进一步彰显利剑作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巡察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提升全覆盖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既要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统筹推进市县巡察。各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进一步完善市县巡察体制机制,强化党委领导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巡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坚持上下联动,探索开展区县交叉巡察。
(五)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教育展厅、新提任领导干部“四位一体”廉政教育等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历史文化昭示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又信任爱护干部,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意见》,提高制度执行力,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四种形态”分界细化和平衡把握的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六)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目标,切实加强标本兼治
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进一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完善相关党内法规,推动各地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四个自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继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件挂牌督办工作,要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责任和任务压到区县和相关部门。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得到认真落实。探索建立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
(一)确保信念过硬。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践行“红船精神”,积极传承省、市红色文化,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中。
(二)确保政治过硬。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忠诚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确保责任过硬。坚守党性原则,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要层层落实“一岗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四)确保能力过硬。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着力克服本领恐慌。准确把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体系。
(五)确保作风过硬。市纪委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执行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