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量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忠实履行职责 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9日)
张 力 量
现在,我代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任泽锋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李锦斌同志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在坚定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上旗帜鲜明,着力践行“两个维护”
聚焦政治建设。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六严”纪律、村(社区)“两委” 换届纪律等专项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6起。对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排名居末位的8家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工作,督促整改问题55个。
推进体制改革。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当好“施工队长”,市纪委协助市委牵头抓总,圆满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和线索移交。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1+2”制度,会同政法机关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操作流程(试行)》,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要素使用12项调查措施,加强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建设,强化留置安全保障。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出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制定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制度、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意见、加强市属企业和市属高校纪委工作联系制度等,推动监察职能向部分乡镇、市属企事业单位延伸。
(二)在发挥政治巡察整体功能上巩固深化,着力凸显政治效果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修订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规划和全覆盖工作方案,重新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三个工作规则,持续运用“三三三”工作法,全年组织开展3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63个,督促制定整改措施975项。对全市15家市县公立医院、4家区县卫计委和83个乡镇、15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分别开展医疗卫生和脱贫攻坚“两个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245个,督促整改2204个,问责党组织17个,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高强度推进巡察成果运用。创新建立巡察整改约谈、重点问题交办、三级督查督办、五层审核把关、整改情况通报、整改成果报告“六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在全市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医疗卫生领域“强党建、严管理、优行风”等5个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认真核查中央和省委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督促有关区县纪委监委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在驰而不息整肃“四风”问题上靶向施策,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办理的意见》。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 “四风” 隐形变异新动向,组织检查367次、暗访100余次,对13家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3个,处理1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对2家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深化“1+N”专项整治。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市级整治课题,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研,共排查问题3776个,整改3245个;聚焦4个方面16个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查处问题57个,处理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9名党政干部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查处“酒桌办公”问题7起,处理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四)在聚焦落实监督第一职责上做实做细,着力体现严管厚爱
加强日常监督。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的意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市级领导干部约谈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6人次。督促全市140名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对谈话函询情况作出说明。实行廉情分析动态评估,对有来信反映的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重复件专项清理,探索试行匿名举报在一定范围内反馈工作机制。坚决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一批反映领导干部不实问题予以澄清。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市共对6074名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人选提出把关意见,对2名人选提出暂缓意见,取消14个集体、23人评先评优资格。
践行“四种形态”。积极探索“谈话函询+外围核查”模式,综合运用“六类谈话函询”措施,全市共按照“四种形态”处理2246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占67.4%、24.8%、4.2%、3.6%。
严肃追责问责。强力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围绕“三大攻坚战”、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失职失责、工作不力等问题。出台《黄山市监委参与行政问责工作暂行规定》,对行政监管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全市共开展责任追究275起,问责党组织60个,问责领导干部1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
(五)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奋力前行,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处了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叶为舟、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查德明、祁门县原副县长李胜杰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工作方式方法,采用领办提办交办、指定管辖等多种方式,大胆使用留置措施。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探索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党委全过程、常态化领导,抓好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办案协作、涉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工作。
(六)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强力推进,着力回应群众关切
加大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完善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和双向联系制度,建立“信访部门定期梳理排查、案管部门线索及时交办、执纪审查部门优先查办、审理部门从严把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督查研判”工作机制。全市共查处相关问题162个,处理1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110人,问责10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案金额601万元。
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做好省级第五批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开展市级挂牌督办77件,办结58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8人。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1起,处理2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内外协作、联点包案等制度机制,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7件10人、“保护伞”4件4人。
(七)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着力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开展 “机关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政治能力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抓好机关“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在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选调48人次参加中央和省纪委专题培训,市本级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80人次。
锤炼过硬作风。制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1件,谈话函询16人。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室,推进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专网延伸,完成全市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科技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够牢;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压力传导递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务依然艰巨;全市案发数量高居不下,减存量、遏增量压力仍然较大;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存在缺位、越位、发散问题,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认真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回顾了40年来管党治党的艰辛探索,总结历史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六点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运用到工作中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必须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前提。要深入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观点、理论体系,努力掌握贯穿于这一科学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必须坚持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第三,必须坚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政治责任。要更加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切实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用好问责利器,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第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支持开展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第五,必须坚持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标本兼治是管党治党一贯要求。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正确处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同时要健全法规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六,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把稳中求进作为基本工作方针自觉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把握“稳”的内涵,保持政治定力,做到初心不变、力度不减、成效不降,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强化“进”的措施,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着力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要着眼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三转”,坚持思想政治引领,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
第七,必须坚持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战;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聚焦“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政治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推动“两个维护”落细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深入推进“三查三问”,持续开展督查问责。加强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重大战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二)聚焦制度创新,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修改完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发挥好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制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室、协作区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作用。
(三)聚焦监督职责,实现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新突破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落实《黄山市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
增强监督合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聚焦政治巡察,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巡察。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 等问题。
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继续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市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地方进行“回头看”。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成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加强领导指导。研究制定规范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巡察工作分类指导意见,建立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巡察办公室职能。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
(五)聚焦强力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提升改造留置场所,建立健全留置看护专业化队伍管理制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制定出台匿名举报反馈制度,创新案件审理评查机制,制定《黄山市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实施细则》。
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制定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涉案地区、部门及单位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正风肃纪为主要内容,加大对以案促改工作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打造一组党纪条规解读精品课程,拍摄一组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分领域、行业有针对性地制作一组廉政教育和预防村级“微腐败” 微视频,利用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加强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室建设,健全涉案信息共享机制。
(六)聚焦痛点难点焦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1+N”专项整治。运用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严肃问责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强化整治责任。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
(七)聚焦绝对忠诚,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展现担当、尽责、奉献的精神风貌。做好对困难干部职工的关爱帮扶工作,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
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聚焦主责主业,防止“三转”回头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强化全面履行职责任务的能力。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
加强自我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建立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它各方面监督,严格家风家教,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