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量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推动黄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6日)
张 力 量
我代表中共黄山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任泽锋同志代表市委就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自觉扛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自律从严,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常委会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标对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用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坚持从严从实,对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严格工作标准从严落实“年初谋划分解、季度听取报告、年中督查调度、年度收官盘点”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落实质效;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攻坚任务,注重系统把握、整体联动,紧抓不放、持续用力,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坚持善作善成,坚定深化“三查三问”,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进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力打伞破网,协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推深做实“1+N”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效,切实让群众有感;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政治标准,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全面推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推进监察权“有形”和“有效”全面覆盖上迈出坚实步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稳中求进的良好态势。
(一)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主线。市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学促学督学作用,召开38次纪委常委会、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重点工作、重要案件、重大情况都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四个环节”,制定问题整改“四个清单”,逐一抓好落实。牵头会同22家主责单位和27家协办单位,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两个专项整治,督促解决山区饮水困难、医院陪护人员管理混乱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37个,分3批次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督促解决“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309个。协助市委加强对全市主题教育督促指导,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强化政治监督。创新“三查三问”督查机制,构建“市委牵头、职能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保障执行”工作格局,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新安江生态流域治理、落实基层减负减税降费和“四送一服”措施、规范“借转补”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统一纳入督查范围,发现问题316个、整改292个,问责171起,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高标准完成中央、省委巡视整改任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涉及市纪委监委16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24件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省委巡视黄山市反馈涉及市纪委监委14条任务完成整改13条,交办15件问题线索办结9件;省委巡视市纪委监委反馈五个方面16项3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拓展了作风建设成果
深入开展“严强转”集中专项整治。协助市委制定“四个禁止”“45个不准”负面清单,得到省纪委肯定和中央及省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开展“人浮于事、慵懒散拖”突出问题集中攻关,各级查摆问题2661个,完成整改2295个。督促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各级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大幅下降,市级层面分别减少41.8%、41.5%、83.5%。
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协助市委制定方案,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各级检视问题487个、完成整改423个。突出抓好“七个一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5起,问责处理222人。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完善制度81个,健全机制138项,防止查纠问题反弹回潮。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起、处理152人、党纪政务处分60人。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7起、处理7人。推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公务接待、督查检查等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严肃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拓展“1+N”专项整治。健全“主责部门选题立项、派驻机构跟进监督、问题线索及时报告、整治效果社会评价”机制,查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基层执法、克扣侵占群众利益以及民生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5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点题开展国有企业违规财务、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公油私加等问题专项治理。我市“1+N”专项整治获省委优秀党建课题二等奖。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开展3轮次带案下访督办,严肃查纠扶贫政策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90起,处理111人。注重发案规律总结,督促住建部门改进危房改造资金监管方式,规范工作流程。
持续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五聚焦五攻坚”,建立 “联点包案”、协同推进、复核复查、线索集体排查研究等制度机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交办24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106件信访交办件已办结99件,查处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原局长陈新生等涉黑涉恶腐败案件11件,“保护伞”“关系网”21件、推动工作不力10件。
(四)切实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凸显了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功能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组织开展六届市委第七、第八轮巡察,新覆盖24个地方和单位,全覆盖率达69.7%。加强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六届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反馈435个问题、完成整改419个,制定整改措施1779项,新建和完善制度286项,挽回经济损失182.35万元。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对市县202家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2家市直单位和8个建档立卡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家市直单位开展机动巡察。采取“市委统筹、提级交叉、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方式,对全市法院系统、市县所属国有企业开展联动巡察。推动市县巡察向630个村、社区延伸,延伸覆盖率达84.5%。
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六个一”活动,开展全市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专题调研,建立巡察整改7项机制,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五)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基本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权力运行的监督质效
织紧织密日常监督。立足抓早抓小,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12388举报受理电话平台上线运行。分类运用六种谈话函询方式,加大函询抽查核实力度。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606人次,提出暂缓提任意见16人次。协助市委制定《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试行)>具体举措》,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监督。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39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各占70.1%、22%、4.4%、3.5%。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制定“诬告陷害错告误告澄清正名”“匿名不实信访举报反馈”具体举措,抓好“暖心回访”,全年澄清正名反馈32件次,回访教育238人次。
实施精准有力问责。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协助市委制定《黄山市贯彻落实省委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完善量纪平衡备案会审复核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提高问责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纠偏问责案件6起。
(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进一步促进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召开全市派驻机构述职考评会,督促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探索“嵌入式”派驻监督。全年市直派驻机构发现问题177个,督促整改到位173个,处置线索201件、同比增长400%,立案22件、同比增长120%。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制发《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全市101个乡镇全覆盖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配备村(居)监察信息员(联络员)753名,配套建立规范化乡镇谈话场所,得到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肯定。加强“小微权力”制约监督,督促各区县、乡镇将“三资”处置、宅基地审批等30多项村(居)重大事项纳入“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加强国有企业监察办公室建设,授予监察权限。在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乡镇建立协作区。
深化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优化细化线索管理、移送、分办和处置流程;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信息查核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健全机关内部、部室和派驻机构间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七)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战略方针,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高压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问题。全市受理信访举报2128件(次),同比增长19.8%;立案788件,同比增长2.1%;党纪政务处分762人次,同比增长8.1%;移送司法机关33人,同比增长32%。协助和配合省纪委查处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起、省监委指定管辖案件2起。市本级查处了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叶为舟,市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鲍东升,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行彪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 37人主动投案。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探索建立具有黄山特色政治生态量化指标体系。协助市委制发《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案发单位教育警示,完善制度。抓好反面典型警示、红色文化和先进人物示范、历史文化昭示教育,对125名县处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知识测试;编发我市案例选编3本、拍摄警示教育片4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8部作品入选省廉洁文化精品库,获得省“廉洁文化精品工程”优秀组织奖。完成市党群服务中心徽州家风家训馆建设,得到中央纪委宣传部关注。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锻造了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融杭”解放思想大讨论,以省委巡视和省干部监督调研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突出强化党支部特别是案件组临时党支部政治功能。
以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抓好中纪委培训教程、省纪委“视频讲堂”学习和知识测试等,办好机关“夜校”和“市纪检监察大讲堂”,抓好全员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市县两级培训1278人次,实现全覆盖。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以强化内部监督为保障。深刻反思中央、省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头抓好机关“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修订《市纪委监委机关制度汇编》《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出台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十项禁令”和特约监察员制度,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件,谈话函询9件,初核6件,直接了结1件,岗位调整1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砥砺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仍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对自身要求不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去年查处的案件中,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占68.65%,十九大之后占44.80%,减存量、遏增量的压力仍然较大。与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以及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有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监督方式方法掌握运用不够,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精准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还不够有力;有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不足,对腐败问题查不清、管不严、防不住;有的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乡镇、国有企业纪委力量还比较薄弱,监督实效有待提升;有的把握一体推进“三不”不到位,重显绩轻潜绩,在做好案件剖析和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方面还需持续用力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立足抓早抓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牢记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三个“一以贯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助市委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有关措施的落实,推进各级党组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市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常态化领导的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执纪执法重要事项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我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指导意见和2020年度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工作要点,巩固完善“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开展以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需要报告的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纪委书记专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突出重点,紧盯“防治管”关键环节,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措施落实,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954次,发现问题561个,提出意见建议485条,立查立改问题489个。坚持快查快结,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受理涉疫信访举报27件、办结26件,对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转交的154件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并全部办结,处置办结涉疫网络敏感信息和舆情7件。坚持精准执纪,调查处置疫情防控问题线索39件,查处疫情防控中顶风违纪问题15起,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4人,组织处理14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下一步,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稳慎执纪、精准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地,确保“两手硬”“两战赢”。
(二)坚持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核心指标,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继续巩固深化“1+N”专项整治机制,完善自主选题、组织点题、派驻跟进、社会评估、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化操作流程。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和省委指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和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联络员)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在“黄山纪检监察网”开通“四风”监督哨专栏,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对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县乡基层等“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实行下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上级纪委监委述职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督促区县纪委深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适时对部分区县纪委开展专项调研。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和谈话场所建设,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督促区县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察专员、村级监察信息员(联络员)轮训工作,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
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探索深化对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职院校派驻监督试点,实现派驻全覆盖并完善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健全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健全落实“嵌入式”派驻轮驻监督机制,完善市纪委监委领导联系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实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述职制度,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四)坚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探索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协助市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突出抓好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的落实,完善“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措施,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防范化解县乡两级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强化同级党委监督,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在区县开展同级党委监督“两清单一报告”试点,探索建立上级纪委和下级党委纪委监督信息共享和双向联系机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着力提升同级监督实效。
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各级对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三个坚持和完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排查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基层“微权”阳光运行操作办法》,完善“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建立简易便行的“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有效机制。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等作用,持续加强对“小微权力”监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日常监督,完善政治生态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各执纪监督部门每半年对联系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作研判分析。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完善日常谈心谈话机制。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推动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有机统一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高质量完成2-3轮市委巡察工作,力争全覆盖率达90%以上。深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整合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力量,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工作机制。
加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指导区县党委开展巡察;压实区县党委巡察主体责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市县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制度,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提高移交线索处置效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六)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好市委《关于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注重释德、释纪、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以案示警敲警钟。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树牢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以案为戒促警醒。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紧密联系我市查处的4名80、90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以案促改强警示。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完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建设模范机关。开展“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年”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两个维护”上带好头。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制定出台深化“三转”实施方案,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上来。
(二)提高履职本领。持续优化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专业化建设,继续办好机关“夜校”和“市纪检监察大讲堂”,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计划,开展“纪检人手记”评选活动,加大纪检监察战线英模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三)强化自我监督。加强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制约,重点健全完善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廉政风险全程防控“五项机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全面完成检举举报、监督办案、智能辅助、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建立和发挥特约监察员队伍作用。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严格禁止打听泄露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持“零容忍”,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