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原粮食局工作人员吴起发挪用、贪污公款问题。吴起发在担任原粮食局国资办和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会计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挪用公款44188.33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贪污公款123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20年4月,吴起发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法款予以收缴。(休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