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

黄山:通报六起落实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3-13 07:53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1.黄山区新明乡樵山村党总支原书记余孝洪虚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问题。20188月,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樵山村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巡察,发现樵山村为完成村集体经济收入任务,利用香榧低产林改造项目截留资金虚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并挪用低产林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等问题。余孝洪作为时任村党总支书记,违反村集体经济管理有关规定,负有主要责任。201810月,余孝洪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徽州区岩寺镇人大副主席、主任科员胡乃永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712月,西溪南镇坑上村村委会主任谢建设因实施2014年度扶贫项目村口桥维修及村内道路亮化项目过程中,工作履职不到位,被西溪南镇党委通报批评。胡乃永在任徽州区西溪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作为坑上村联村片长,对联系村扶贫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负有监管责任。20187月,胡乃永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歙县街口国土中心所所长潘楷龙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时任长陔乡石门坑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潘楷龙作为王某户乡级帮扶联系人,上户少,对该户基本情况不了解,在审核填报王某女儿工资收入时不认真,未如实反映,导致该户2016年该脱贫而未脱贫。同时,在得知王某女儿是教师的情况下,也没仔细核实,仅凭听说就主观臆断判定其是临时工,工作漂浮,存在乱作为情况。20181月,潘楷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 休宁县茶业局主任科员徐岩松对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510月,蓝田镇林业站职工詹某以“杨树堂生态农庄”名义骗取茶园低改补助资金。县茶业局对项目的真实性未认真审核,就将2.5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给詹某妻子。时任县农委副主任、县茶业局局长徐岩松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徐岩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3月,徐岩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5.黟县美溪乡人大主席吴荣明对危房改造政策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美溪乡黄姑村余某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2017年美溪乡兰湖村韶坑组王某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0.4万元。吴荣明作为美溪乡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对危房改造政策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一户重复享受,一户不符合规定享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3月,吴荣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祁门县渚口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董金蜀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201311月至201512月,祁门县古溪乡民政办、残联负责人廖某某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为其妻子办理残疾证,并违规为其妻子、女儿办理城镇低保,领取低保金和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时任古溪乡副乡长董金蜀作为分管领导,对此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811月,董金蜀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