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N”工作机制要求,现制定2020年“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市级课题整治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确定市级课题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省委开展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定不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是做表面文章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是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坚决、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深入;工作消极应付、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垒大户”“堆盆景”;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措施不力,全面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有死角,落实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要求不到位;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重视、不扎实;落实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不到位,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流于形式,搞“挂名式”“遥控式”“游走式”帮扶等。
二是违规决策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是未经评估论证,忽视客观实际,靠拍脑袋决策,甚至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擅自拔高标准、吊高胃口,脱离实际搞层层加码,提出违背规律、急功冒进的目标,政策不精准,工作不精细,搞“大水漫灌”,造成负面影响、留下风险隐患。
三是弄虚作假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市直有关单位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不扎实,各自牵头或承担的任务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在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
四是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包括对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未落到实处,会议、检查、填表过多过频,各种督查考核“满天飞”,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督导、考核、评估重形式、重留痕、轻实效等。
(三)工作举措
要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精准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从实,做到深学、细查、真改、实立。
一是聚焦提高站位,持之以恒做到深学。将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贯穿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要坚持做到每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时,都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坚持做到集中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强化教育效果,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
二是聚焦发现问题,实事求是进行细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仍有发生”重要论述,重点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聚焦市级课题整治内容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督查发现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要既查老问题、显性问题、共性问题,又查新问题、隐性问题、个性问题;既在基层查问题,又在上面找原因,制定问题清单,切实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
三是聚焦决战决胜,对账销号切实真改。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摆出来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做到不等不拖,能快则快,立即解决。要注重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实行对账销号制度,既明确时限要求,又务求整改质量,确保件件有着落,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扶贫领域作风的新变化新成效。
四是聚焦常治长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进行“一案一剖析”,深入分析发案特点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坚持打持久战,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二、自主选题和点题整治
(一)自主选题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三查三问”工作以及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选取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最突出问题作为年度自主选题,开展专项整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重点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围绕牵头或承担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主选题整治。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市属国有企业、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题于4月27日前报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审核,其他市直各单位报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自主选题的专项整治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纪检监察室要结合督查、检查、考核等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各地各单位突出问题,对各地各单位自主选题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选题精准、符合实际,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后的各地各单位自主选题汇总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二)点题整治。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情况,聚焦扶贫领域中的“两项目两资金”,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局要围绕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项目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要围绕“四好农村路”道路畅通升级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民政局要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扶贫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围绕扶贫专项资金和各种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教育局要聚焦学校存在的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3个方面共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方案于4月底前经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2020年“1+N”专项整治工作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应联系的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市属国有企业、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等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底评估验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各综合监督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底评估验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1+N”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全面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选题,精准施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认真部署,定期研究,推进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职责,把“1+N”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选题、整治、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监督,及时查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三)定期报送情况。各地各单位要每月总结报送“1+N”专项整治情况,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市属国有企业、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请于每月22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及报表报送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并抄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直各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及报表报送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