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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5-08-18 17:20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日前,经中共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监委对歙县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疫苗采购、医疗设备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