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至12月,省第一指导督导组对我市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2022年2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了指导督导意见,指出我市巡察工作存在6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落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指导督导反馈以来,市委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进整改,做到以整改促规范、建机制、提效能,着力提升全市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制定56条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步骤和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并以市委名义印发各相关单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责任到人,要求市委巡察办增强紧迫意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相关单位同步推进整改。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突出领导带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2项重要整改任务,带头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研究推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抓好所在单位整改任务推进的同时,带头深入区县调研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巡察工作。
三是强化统筹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抓得紧、成效过得硬。市委巡察办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加强跟踪督促、汇总分析,通过印发提示单、组织会商等方式,协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对标对表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抓好巩固提升。市委巡察机构深入剖析指导督导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点上改与面上改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加强对整体性、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同时,把抓好指导督导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市巡察工作的重要契机,查缺补漏、细化举措,为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严格标准要求,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
1.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已组织了3次传达学习。其中,1月29日,传达学习了中办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3月17日,传达学习了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县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反馈意见;4月19日,传达学习了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省委书记郑栅洁4月6日在省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8月3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4次会议市委书记凌云都对我市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具体举措》充分贯彻贯通融合有关规定,同时吸纳我市近年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的经验做法,在体例上按照不同责任主体,分别列出工作清单,进一步增强了规定的周延性、适用性、操作性。
三是3月11日和9月14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在七届市委第二轮和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明确要求市委巡察组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3月至10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分别到3个市委巡察组驻地开展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指导开展政治巡察,并对专项巡察歙县、祁门经开区,常规巡察市检察院、市住建局以及提级巡察重点镇、延伸巡察村(社区)等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驻前,组织3个市委巡察组开展集中培训,围绕巡察工作的发展与历史、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全过程统筹开展巡察工作等主题开展授课辅导,邀请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局专家讲解全市经开区建设与发展情况。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巡察人才库成员和全市巡察干部120余人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分别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同志及部分巡察干部授课。自指导督导反馈以来,市委各巡察组还开展了18次组内培训。
五是5月12日,市委巡察办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汇报关于歙县、祁门经开区党工委专项巡察综合情况时,明确提出具体责任人员5人和5条处置建议;5月20日,市委书记凌云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歙县、祁门经开区党工委专项巡察综合情况的汇报时,共点人点事13件,其中指名道姓5人,并提出具体处置要求,占点人点事总数的38.5%,比六届市委点人占比提高28.5%。
六是8月26日,市委巡察办在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时,明确提出具体责任人员8人和6条处置建议;8月31日,市委书记凌云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共点人点事18件,其中指名道姓8人,并提出具体处置要求,占点人点事总数的44.4%。
2.履责担责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5月1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省辖市和县(市、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8月26日,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同步组织了学习。
二是根据8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修订《中共黄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三是今年以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5次会议。会前,市委巡察办均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需要研究的事项内容,呈送会议材料。同时,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情况和内容。
四是市委巡察办周密谋划每轮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全过程、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统筹协调,及时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歙县、祁门经开区4月30日驻点巡察结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于5月12日和5月20日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七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7月15日结束驻点,8月19日新市纪委书记到任后,8月26日就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提请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于8月31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3.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3月上中旬,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的8家市直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4月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区县巡察工作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分别赴祁门县、黟县、徽州区、歙县、休宁县调研巡察工作。其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明还深入祁门县平里镇调研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七届市委结合第一轮常规巡察,组建7个专项巡察组,采取“市委统筹、提级交叉、市县(区)联动、协同推进”的方式,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结合第二轮常规巡察,组建2个巡察组,对歙县、祁门经开区党工委开展专项巡察;结合第三轮常规巡察,组建2个市委巡察组对6个县(区)的9个重点镇和1个风景区管委会开展提级巡察。通过提级交叉、上下联动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震慑效果明显。
四是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和《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修订《中共黄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中共黄山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调整市委巡察全覆盖范围,指导各区县同步对巡察工作规划和全覆盖方案进行调整。
五是3月市委巡察办配合省委巡视组对黟县、祁门县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同步对2个县的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4月至5月,市委巡察办赴区县调研指导巡察工作共10次,并将调研情况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区县巡察工作相关问题。
六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组,于今年10月至12月对黄山区、屯溪区、休宁县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2023年3月至5月对徽州区、黟县、祁门县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
(二)巡察工作质量还不够高
4.政治巡察定位把握不够准。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4月,组织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各区县巡察办主任参加省市两级巡视巡察办主任培训班,并深入开展研讨,提出借鉴先进做法、破解难点堵点、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对策。8月,组织全市部分巡察干部参加市县新任职巡察干部培训班。9月14日至16日,结合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巡前培训,组织巡察人才库成员和全市巡察干部参加培训。制定全市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对全市巡察干部和人才库成员进行培训。
二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在七届市委前三轮巡察期间,分别赴巡察组驻地开展中期调研,就重难点问题的把握定性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各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精准查找政治偏差。
三是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市委巡察办向25家单位发函,商请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市委各巡察组在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职责职能、行业领域政策和重点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69项需要通报的具体内容,商相关单位召开巡前情况通报会,11次梳理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充分用好已有监督成果。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向32家单位发函,商请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共收到32家单位反馈148个问题;召开现场情况通报会,组织27家单位向市委巡察组现场通报问题。
四是市委巡察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组务会,通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研究会商重难点问题,部署下步工作。落实问题底稿制度,坚持发现问题和制作底稿同步,确保写进报告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充分的事实支撑和定性依据。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委各巡察组共制作问题底稿183份。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组办会商工作机制,市委巡察办驻组联络员全程参加组务会,重点围绕巡察报告是否符合政治巡察要求、定性是否精准、事实是否清楚、建议是否合理,逐条逐项过筛,确保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反映问题。七届市委巡察以来,组办共会商73余次,巡察报告质量有所提升。
5.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
一是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驻前,组织3个市委巡察组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局专家讲解全市经开区建设与发展情况。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巡察人才库成员和全市巡察干部120余人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自指导督导反馈以来,市委各巡察组还开展18次组内培训。
二是2022年推荐8名巡察干部到省委巡视办实践锻炼,通过“以干带训”提高实战能力。3月份市委巡察办派出3名人员,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对黟县和祁门县巡察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是七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共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统计、发改、粮食等部门抽调专业力量80余人参与巡察工作。
四是按照《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细化具体举措和分工方案,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市政法机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针对指导督导指出的未召开巡前情况通报会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和举一反三,从情况通报、协作联络、人员选派、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等方面予以规范,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相互支持的监督闭环。
五是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在巡前通报的基础上,巡察组进一步梳理需要通报的具体内容,细化实化巡前通报工作。巡中,各组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等单位进一步沟通了解情况。坚持发现问题和制作底稿同步,确保问题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
六是在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前培训中,安排“深入了解问题线索”课程对巡察干部和人才库成员进行专题培训。
(三)统筹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
6.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与巡察机构相互协作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4月12日,市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并制定印发了《黄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9月5日,市纪委常委会学习了《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及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巡察工作事项清单》。9月中旬,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开展了对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方案的审核工作。
二是5月11日,市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对黄山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督促落实纪委监委机关相关整改任务。
三是每轮巡察前,市纪委监委机关向市委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帮助巡察发现问题。
四是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集中攻坚,力争早日“见底清零”。
7.组织部门支持配合还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市委组织部选派4名新提任科级干部或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
二是根据七届市委第一至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每轮巡察市委组织部均选派组工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三是七届市委以来,每轮巡察工作方案里都明确每个巡察组的人数和人员类别,市委巡察办与被抽调单位沟通,商请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尤其是第三轮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人才库选取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发文抽调,确保了巡察组成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是市委巡察机构已对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表现优秀的同志进行了会议表扬,并将于10月份发文表彰,抄送组织部门和抽调单位。
8.其他部门协调协作多停留在表面。
整改情况:
一是七届市委每轮巡前,市委巡察办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向相关单位发函商请巡前情况通报;巡中,坚持组办会商工作机制,并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邀请纪检、财政、人社等部门集中“把脉”;巡后,及时将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组织部门办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五方联评”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以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力求评估结果客观精准、真实有效。2022年2月,抽调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市国资委等单位人员组建评估组,对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2022年9月,市委巡察办联合市发改委组建评估组对6个县(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二是七届市委以来,市委巡察办将巡前情况通报作为必备程序,商请相关单位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参加巡前情况通报会,推动监督成果共享共用。
三是2022年5月,市统计局、市信访局等单位分别对《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四个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市政法机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组织了传达学习,研究具体配合措施。
(四)巡察整改还不够彻底
9.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5月,市纪委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中心组学习会分别学习了《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对黄山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研究部署整改监督工作。2022年9月5日,市纪委常委会学习了《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及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巡察工作事项清单》。
二是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第四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参加七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会议,对21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方案,对8个被巡察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进行审核并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员列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2021年开展函询约谈、问责处理名单,督促26名县处级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说清楚、作检讨。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改彻底、改到位。
10.成效评估把关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月13日和2月8日,市委巡察机构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工作提示》,5月17日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9月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举措》。
二是5月12日完善并印发《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采用“百分制”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依据。9月,组建评估组对6个县(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成效评估。
三是2月24日,市委召开2021年度区县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传导工作压力、强化责任落实。4月27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曙宏约谈了徽州师范学校党总支书记方光禄,要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五)规范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1.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月10日,印发《关于规范巡察准备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关于巡察信访件的处理意见》。2022年8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办法》。
二是今年以来,已对六届市委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举措》《七届市委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对接协调机制的意见》《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等文件。
12.全覆盖范围还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修订完善的工作规划和《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修订我市巡察工作规划和全覆盖工作方案,同时推动各区县联动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划和全覆盖工作方案。
13.巡察任务安排有时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安排,市委巡察办按照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年度巡察对象建议名单,确保每个全覆盖对象的巡察间隔时间不少于3年。每轮每个巡察组安排4-5个巡察对象,并按照单位职责和体量大小合理进行搭配。巡察组根据每个巡察对象的情况,合理分配巡察时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轮巡察任务。
二是每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办与巡察组加强沟通,在初排抽调人选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巡察组提出的意向人选,提出抽调人选名单,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函抽调。
三是对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一次一授权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库和巡视工作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更新完善市级巡察人才库,目前在库人员214名,涵盖了教育、环保、住建、交通、卫健、农业、统计、乡村振兴等领域,全部为中共党员。
四是起草修订《中共黄山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区县联动修订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同时根据全覆盖单位数量变化,调整年度巡察任务,通过联动巡察、增设临时巡察组等方式统筹安排,高质量有节奏推进七届市委巡察工作。
(六)队伍建设还不够优化
14.巡察机构人员偏少,人员抽调难且缺少专业人才。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对象数量增加的情况,统筹安排年度巡察工作任务,适时组建临时巡察组。
二是目前3个市委巡察组的联络员均已配齐。
三是在原有制发的《关于加强巡察抽调干部管理的办法》《关于选派新提任科级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干部参加巡察奖励激励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进一步推动新提任科级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
四是9月14日至16日,结合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市委巡察人才库成员和全市巡察干部开展为期3天的培训。
五是七届市委一至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后,3个市委巡察组均集中2天时间开展组内培训。
六是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巡察人才库选取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市委组织部直接发文抽调,相对解决了人员抽调难的问题。
15.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现任巡察组组长均由转岗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处级干部转任。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组织安排,3位70后巡察组组长(平均年龄比前任3位组长低7岁)已于2022年3月全部到位履职,进一步加强了巡察工作力量。
二是市委巡察办已对2021年度实践锻炼人员的工作实绩作出鉴定,并将抽调的公务员纳入市纪委监委机关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期满后,由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走访区县委组织部和抽调单位负责同志,反馈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
三是市委巡察机构已对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表现优秀的同志进行了会议表扬,并将于10月发文通报表彰。
16.人才库结构不够合理,缺少教育、卫健、交通、乡村振兴等专业人员,非中共党员占比15%。
整改情况:
对照省《一次一授权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库和巡视工作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梳理更新市级巡察人才库,目前在库人员214名,涵盖了教育、环保、住建、交通、卫健、农业、统计、乡村振兴等领域,均为中共党员。
三、注重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一是坚持一以贯之推进后续整改。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强调度督办,力争早日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夯实根基、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成效需要加强的进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定期检查,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巩固提升。深化巩固整改阶段性成果,全面摸排全市巡察工作短板弱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驰而不息完善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立足长效实效,强化统筹谋划布局,抓好举一反三,固化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构建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力推动制度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让制度管用见效。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全市巡察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市级巡察机构承上启下作用,强化全市巡察工作的统筹和对区县巡察工作的指导,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指导督导全覆盖。着力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业务培训、推荐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力度,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综合能力。着力优化监督资源,健全完善融会贯通机制,加强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中共黄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