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见效有差距。
1.针对“深学细研落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1.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局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关于城乡建设管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研讨发言。2. 研究修订《中共黄山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要求,局机关党委对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3. 修订完善《中共黄山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实际,将参学率修改成不低于80%的标准,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备案。年初制定《中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1至9月份均按计划落实学习任务,1-9月份中心组参学率均达到91.5%以上,后续将继续落实学习任务及参学率。
2.针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1. 先后赴上海、杭州等地,考察上海嘉定区古建筑与民俗历史文化研究会、中国美术学院、火石创造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紧密联系,深化在徽派古建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2.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徽派古建产业工作专班运行机制的通知》《徽派古建产业月工作简报》8期、以及《2023年一季度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发展情况通报》《2023年上半年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发展情况通报》《2023年三季度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发展情况通报》,及时通报各区县产业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专班牵头作用;成立徽派古建产业园和古建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工作专班,下发工作提示函4份,指导黄山建投推进项目建设,完成项目5稿概念规划设计、前策方案编制、项目立项、用地预审和选址,以及项目规划方案设计。9月12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项目建设方案,目前黄山建投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论证并进行方案调整。3. 正在推进房屋交易系统入云,对接省政务服务网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3月22日、4月6日,分别下发区县《关于提高房地产交易数据报送质量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整改存量房交易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县严格落实数据报送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工作。加强数据报送调研和数据联网督导力度,建立全市交易数据上报工作群,每日调度数据报送情况,对数据上报异常的,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目前,全市房屋交易数据报送工作正常推进。
3.针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压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1. 3月31日,我局向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黟县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6月底完成整改。对于祁门县开工率低、休宁县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率低的情况,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市财政局、局村镇科前往休宁县、祁门县进行现场督查,对项目谋划和项目编报进行指导和审核,4月24日休宁县政府将项目调整请示报送我局,我局于5月4日给予批复,同意将“万安老街古民居恢复重建项目”的示范市补助资金调整至“万安老街—古城岩道路和护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调整后“万安老街—古城岩道路和护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增加上街石板路修复及雨污官网、强弱电管网建设工程等8个子项目。2. 祁门县传统村落示范项目已完工并竣工验收,中央补助资金按程序拨付;休宁县万安老街—古城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已完工,中央补助资金按程序拨付。3. 歙县实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员制度,每个传统村落安排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黟县的关麓村、石亭村等19个村庄规划吸收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有关内容,做到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与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我市传统村落“黄山案例”位列其中。“黄山经验”在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推进会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保护提升培训班作推广交流。完成皖南古村落“满天星”图册制作,通过闲置资源调查,共推介首批50个村落;对接央企开展皖南古村落招商推介。5.根据“政务线”考核与“企业线”考核分开的原则,修改完善《黄山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黄山中环洁公司保洁转运考核,加大监督考核频次,健全政府有关部门日常监管考核、第三方专业机构绩效评估、社会监督考核的综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促进保洁质量的提升。制定《区县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机制共建、镇村落实、治理成效等五个方面,压实区县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监管职责。印发《黄山市农村生活垃圾提质增效工作指导意见》,加强一线保洁员配备,完善收运设施设备,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大工作成效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绿色生态城市建设品质不高。
4.针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1. 抓好城乡建设项目调度。2023年3月21日印发《黄山市城乡建设调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黄山市城乡建设调度指挥部。建立城乡建设调度项目库,按照“建账、交账、对账、销账”的要求,对130个重点项目逐一调度,梳理排查协调解决项目问题83个,已完成问题调度49个,正在有序推进落实34个。2. 黄山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于2022年12月10日通过初验。生命线安全系统正式进入全面试运行阶段,同时开展24小时预警分析和监测值守。3. 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已争取城市更新省级专项资金3490万元、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7970万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074万元,组织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等4个项目申报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省财政厅入库3个项目,已发行专项债券4000万元。4. 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全市城建统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城建统计工作范围、职责和相关要求;2023年4月2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城建统计工作的通知》(黄建计〔2023〕8号),通知对保障统计数据内容全覆盖和形成区域内部城建统计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说明,其中工作机制参考《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黄山市各区县住建局和市直相关直报单位实际情况,从统计范围、统计职责、统计报送流程、台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全面做好2023年全市城建统计工作。
5.针对“园林绿化建设存在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1. 加强市容环境整治,以城管委名义下发4个督办单,督促屯溪区、黄山高新区、徽州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加强对主干道沿线绿化带和重要节点绿化景观进行排查,补植花卉和树木,为城市建设增花添彩。2. 加快园林绿化提升。按照“五化”要求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出台《黄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导则》,明确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引进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和大力种植月季、紫薇等本地优质树种,在重要节点设置绿雕小品更换栽植各季节花卉和色草,通过见空插花、补植加密、丰富花色层次变化等手法,打造一路一景一花,已形成安东路玉兰、滨江东路晚樱、西海路红梅、梅林南路梅花等多彩花卉主题大道。截至9月,新增、改造提升绿地面积29.44万㎡,新增绿道32公里,完成10个口袋公园建设。重点推进戴震公园二期改造,组织到成都、重庆和南京等先进城市学习公园城市建设经验,对接中国美院等优秀设计机构进行方案设计,并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本运营。目前正在优化项目方案。3. 抓好绿色社区创建。目前全市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的城市社区29个,占全部城市社区48个的60%,已达到创建行动目标。4. 持续加强“两高一场”、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从3月份起,每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已下发工作交办单14份,累计发现问题73个,均已整改完毕。印发《关于加强“五一”节假日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在五一节假日期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黄山中环洁公司的一线保洁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和实地调研,与区县住建局、黄山中环洁公司进行会商,对乡镇政府驻地村、景区景点村、网红打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按要求配足保洁人员。
(三)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抓得不紧。
6.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进展不快”问题。
整改情况:1. 2023年2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全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9个,房屋总建筑面积82.41万平方米,涉及住户 7176 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基础类改造100%、完善类改造30%和提升类改造20%的比例。2. 召开2次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审查会,对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等7个区县改造方案进行审查。目前7个区县改造方案已批复实施,市住建局已批复。在2022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中,我市排名第9位,较2021年排名第15位提升较多。3.督促各区县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根据年初的实施方案,截至今年9月底,各区县49个城镇老旧小区均已开工,开工率100%,已完工16个小区,完成投资10565万元,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4. 组织赴成都、重庆、南京、天津等城市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已形成《城市更新行动考察报告》并以市城乡建设调度指挥部专报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中对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专门部署,截至9月底,已落实社会资本8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较往年提升较大。
(四)城市管理缺少“绣花精神”。
7.针对“督查考核和规划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启动黄山市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市自然规划局关于黄山市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矢量数据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的数据调取,5月29日完成《黄山市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编修初稿,现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3月29日,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城管系统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黄城管〔2023〕8号),5月18日,印发《黄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月度督查考评办法》(黄城管〔2023〕13号),5月31号按照督查考评办法对开展精细化月督查工作,下发城管交办单6份。将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市委正在开展的‘秀美城市、深度体验’——做一回黄山城市服务体验客”活动紧密结合,完成三批次共30个城市管理问题交办工作。3.启动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5月10日完成林勘编制工作,并实地进行林业现状调查; 5月22日、25日、26日分别完成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承诺、使用林地申请、出具用地红线等报批手续,并同步对接屯溪区政府开展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6月9日通过微采云平台完成初步设计采购意向公开。屯溪城管局对原有中转站的提升改造已完成,积极推进中心城区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4.3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见管率”的通知》(黄城管函〔2023〕18号),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见管率”情况进行摸排,截至目前全市平均“见管率”达到83%,要求各区县形成路面执勤网格化管理,汇总全市城管路面执勤明细表,同时,结合《黄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月度督查考评办法》(黄城管〔2023〕13号),常态化对区县“见管率”进行督查检查。5.3月25日召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全年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3月29日,印发《2023年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黄分类组〔2023〕1号)和《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办法》(黄分类组〔2023〕2号)。下发垃圾分类工作交办单1份,督促市商务局及时提交一季度“回收利用率”佐证资料。5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工作的通知》(黄分类组〔2023〕3号),5月22日,市区联动,开展全国首届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至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一年一个宣传主题、每月一个主题活动”的要求,编制印发《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9月1日和9月11日分别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直部门工作调度推进会,全面传达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场观摩会及政策培训班会议精神,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8.针对“污染防治重大决策部署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1. 3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要求各区县每月报送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台账,建筑垃圾运输执法监管台账和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明细表,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管理质效。强化日常巡查,下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工作交办单1份,已整改完成。2. 2022年一季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屯溪区横江路被倾倒约700吨建筑和生活垃圾问题已整改销号。2022年二季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黄山区城区沿河排口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已得到解决,市住建局(市城管局)2次赴黄山区开展问题核查和工作指导,并下发督办单要求黄山区住建局加快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排口污水直排问题已得到解决。3. 4月11日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赴休宁县、徽州区、歙县,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问题进行早摸排、早发现、早处置。4月14日,召开2023年度市住建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4月25日,转发《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并部署开展全市住建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向市环委会上报2条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9.针对“城市管护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1. 加强对养护单位管养情况的巡查督查,对西海路、迎宾大道、梅林南路、G205国道、滨江路、徽州大道、皇冠酒店周边等处绿化及花苗、花境进行巡查,并及时督促清理枯死花卉,补栽断档缺株等,持续保持景观效果。2. 实施城区道路彩化更新。截止5月3日,已完成西海路、北海路、社屋前路、滨江游园(黄口桥至社屋前路口)、梅林南路(梅林大桥-迎宾大道)、安东路、滨江东路延伸段、梅林南路(梅林交口-梅林大桥)、黄山路、G205国道、屯光大道11条道路花木种植及提升工作,其他道路正在进行方案优化。已种植樱花、梅花、海棠、紫玉兰,花石榴、石楠树、栾树、紫薇、巨紫荆、树月、地被月季等各类花卉。为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及“中秋、国庆”两节氛围营造工作,对中心城区天都大道、屯光转盘、北海路、迎宾大道、滨江游园、西海路、高速3号口、火车站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花卉种植及更新,累计栽植彩叶草、矮牵牛、一串红、天竺葵、太阳花等时令花卉140余万株。3. 深入落实执法巡查采集一体化机制。1月至9月,巡查发现交通护栏破损、脱落、缺失等问题689件,户外广告破损问题2132件,市政公用设施井盖破损2072件,涉及的问题均已通过数字城管平台交办;12319热线办结402起。4. 2023年5月23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城市家具维护管理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城市家具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2023年3月29日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城管系统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其中对园林绿化的管养,以及市容环卫设置、窨井盖、公共厕所、户外广告等城市家具明确考评细则。
10.针对“物业服务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1. 针对物管小区存在的飞线充电、消防安全等隐患,制订并印发《全市物管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加强物管区域内安全防范和日常检查,市物管办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抽查。2.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已联合区物管中心等部门重点对中心城区的部分小区进行重点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以督办函的形式要求屯溪区物管中心抓紧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3. 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对各物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加强并规范对物管企业的行业监管。4. 针对个别小区存在的消防和监控问题,开发企业已落实相关资金,消防、监控问题已整改到位。5.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度物业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物管办联合市房协对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得分90分以上和排名靠后的住宅小区进行通报,并进一步要求各区县对排名靠后的小区通报、约谈并整改到位。6. 通报2023年1-8月全市“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目标完成及物业服务信访情况。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小区自治能力,提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4月3日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专项业务培训。5月10日组织召开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培训会。8月22日赴祁门县专题培训。7.联合市房协、物业专业委员会、物业企业以及部分小区业委会开展3次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座谈会,收集并采纳40余条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全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物管小区党建工作以及业委会规范运行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实践支撑。8.联合市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申报全省第二批“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目前已有2批次、6个住宅小区评选上省级“皖美红色物业”示范点。实施“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已向省住建厅推报屯溪区江南新城西区、屯溪区世贸绿洲小区、休宁县高速横江府一期等10个住宅小区参评。
(五)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
11.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1. 强化建设工程“严管”。①开展全市在建项目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一季度共检查在建工地28个,下发整改通知单55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170余处,移交处罚4起;开展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专项检查,对存在未批先建、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7个项目依法查处;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二季度质量安全检查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结合日常巡查,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共查项目3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检查记录表18份,对7个项目移交处罚线索12起。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三季度建设工程市级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的通知》,三季度质量安全巡查共查项目4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检查记录表17份,对4个项目移交处罚线索12件,对6个项目11家责任主体进行约谈警示。②编制全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手册和“一眼识别建筑工地安全风险点”“一眼识别建筑工地质量风险点”图册海报,为一线监督员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撑。③设立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专线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共受理有效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30起(工程质量2350062投诉28起),均安排专人依据举报投诉内容性质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并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办理回复率达100%。④充实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力量,外聘7名专家强化对建设工程检查执法力度。2. 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轮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由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市级督导共督查在建项目116个,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500余处,排查整治督导总结报告经局党组研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并印发通报至各区县住建部门同时抄送区县党委政府。3. 形成监管合力。①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制小册子、现场检查宣传等方式向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宣贯《黄山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建筑工地标准化二十五条》,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开展2023年第一批“最干净工地”评选,目前已有42个项目通过核查、评审、公示等程序,获得“最干净工地”称号。②大力推进“城管执法进工地”,联合局城管科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裸土覆盖、垃圾运输、噪音控制等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③通过拍摄《小程跑工地》新媒体栏目,对全市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予以曝光;截至目前共拍摄《小程跑工地》25期,2023年完成拍摄11期。④已完成“十佳最干净工地”评选。4. 推进智慧监管。编制完成《黄山市智慧安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采购需求和集中采购委托书;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按程序进行项目申请、招标采购等事宜。通过智慧安管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工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5. 建立奖惩机制。对一季度综合执法检查、二季度、三季度质量安全检查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且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管理较规范的14家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报表扬、增加企业信用分;对安全生产不到位和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不到位的少数施工企业降低企业信用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 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制定印发《市住建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的通知》,听取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推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2. 4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印发《中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并在市住建局2023年3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学习。3. 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对5个二级机构相关责任人开展“一岗双责”谈话。4.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印制《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言行“九不得”》卡片200余份,发放到全局干部职工,对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方面进行了再提醒再监督。5. 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市住建局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顿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专项行动,全面营造干部职工人有精神、事有规范、权有约束、责有担当、服务优良的良好工作氛围。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分别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资规局纪检组;2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5月25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观影主题党日活动,观看“破碎的奖杯”警示教育片;9月12日,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观看《第一大案》。
13.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汇总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形成廉政风险点213个报局机关党委汇总。对巡察中发现未开展风险点排查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改,市物管办排查风险点11个、市拆违中心7个,局住房保障科围绕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管理工作排查风险点9个、市住房租赁中心排查风险点15个,其中初级8个,中级7个。对全局213个廉政风险点合理设置了风险点等级,落实巡察整改。2.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全面风险排查,报局机关党委汇总,局机关党委结合“三重”,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廉政风险清单进行整理汇总,科学合理设置风险等级,现已制定印发《市住建局2023年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3. 印制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二级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局机关党委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强化对科室和二级机构廉政风险排查的督导工作。
(七)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有落差。
14.针对“创优营商环境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1. 印发《关于成立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营商环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印发工作提示函14份,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印发《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和《获得用水用气领域专项检查的通报》,压实部门和区县主体责任。2. 印发《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图(2023版)》,对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审批时限由52个工作日压缩至32个工作日,工业类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个19工作日,获得用水办理耗时缩短至2个工作日,全省最短,一季度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考核列全省第9;二季度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考核列全省第10;三季度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考核列全省第5。3. 印发2023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审批系统设置归集功能,对企业已获得的审批结果文件,系统自动共享,企业无需重复提交。4.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设置预警功能,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办件运行情况,对线上审批落实不到位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杜绝“体外循环”,同时,由局建管处、质监站加大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对未落实线上审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违规行为。5. 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整,补充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一线工作。
15.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 2月26日召开全市住建(城管)系统信访工作会,对信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督促办理科室(单位)积极主动对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属于本科室(单位)的及时办理回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2. 已要求涉及房屋质量、建筑市场、城市建设等重点信访领域责任科室,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已梳理完成1-9月工作台账。3. 局党组认真分析研判,组织召开全市住建(城管)系统信访工作会,通报2022年度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访情况,建立季度信访分析通报制度,对重点领域信访事项,局党组专题研究,成立专班,整合力量狠抓落实。4. 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各途径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做好登记落实解决,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前期化解,推行源头治理。5. 强化问责机制,加强通报督导。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和通报。
(八)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16.针对“招标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1. 已细化再造项目管理流程,形成《一般小型项目建设单位实施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规范推进项目建设。2. 3月29日下午,举办2023年度工程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专业机构开展招标流程、工程造价等方面知识培训,住建局机关、局属共7个部门相关人员及城建处干部职工,共计27人参加了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3. 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和采购现行规定,对60-400万元非必须招标项目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通过“徽采云”平台发布采购中标公告,对60万元以下项目通过市住建局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采购中标公告。4. 合理设置招标条件。结合项目特点、以往招标经验,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公管局)现行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规范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合理设置招标条件。5. 加强审核把关。邀请竞标单位必须经市城建处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履行招标文件内部监管审核流程。
17.针对“采购项目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1. 已启动对数字城管改造提升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工作。2. 加强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安排中心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工程管理业务培训班,学习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黄山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市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黄山市提质增效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攻坚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在项目招投标、资金支付等方面的规矩意识。3. 局机关纪委把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问效,严格招标程序,完善监督过程。2023年以来,局机关纪委共参与监督局属采购项目会议7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九)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
18.针对“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1. 局党组研究制定《2023年市住建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等文件,将思想政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2023年市住建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2023年市住建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持续开展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 各基层党组织积极教育引导优秀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支部递交入党志愿书,2022年共发展预备党员2名,2023年发展预备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名。局机关党委开展2023年党员发展情况排查,已有10名优秀干部职工向各基层党组织递交了入党志愿书,5名入党积极分子已完成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2023年度市直机关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19.针对“党建品牌创建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1. 已完善《黄山市建筑领域“红色工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5月6日印发执行。《方案》对工作清单及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深度融合质量管理,将工程质量内容纳入评分标准,并增加工程质量分值比重。2. 摸排全市工地创建条件及创建计划,2023年以来共受理红色工地创建申报项目17个,其中:市直管2个,屯溪区2个,徽州区6个,歙县5个,祁门县1个,高新区1个,并开展现场核查11个。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党委赴红色工地现场进行调研指导2次。开展“红色工地” 年全市“红色工地”试点申报项目现场考核,共有8个项目获得省住建厅2023年“四个工地”(第一批)试点项目。3.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以及推进会精神,加快我市“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成立黄山市“皖美红色物业”专项组工作专班。4.联合市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申报全省第二批“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目前已有2批次、6个住宅小区评选上省级“皖美红色物业”示范点。5.8月2日,召开全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部署会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推进会,组织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现场观摩。6.6月6日组织召开市物业行业党委第二次委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紧盯“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和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2年12月底,全市物业服务覆盖率94.25%,业主委员会组建率62.68%,党组织覆盖率95.5%。2023年8月底全市物业服务覆盖率100%,业主委员会组建率78.64%,党组织覆盖率100%。7.我局报送的《党建引领“最干净城市”创建》新闻,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22年“黄山市机关党建十大好新闻好案例”十大好新闻。
20.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1. 制定印发《市住建局党组2022年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流程;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市住建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局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核签字把关,并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巡察办、市巡察组、市派驻纪检组审核备案。4月7日市住建局党组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会指导。2. 制定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程序进行规范,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将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3. 5月10日,局机关党委赴徽建控股党总支,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并就全局党建工作举一反三。局机关党委每月印发《党建工作提醒函》,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21.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 印发《市住建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2. 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4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市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会后正式印发《2023年市住建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3. 压实党建责任,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考核的通知》,6月中旬对基层党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考核。4. 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函至各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部署。5. 2022年10月-2023年5月,先后对城建处党总支、房地产交易中心支部等基层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开展换届工作。并组织5名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十)责任担当精神弱化。
22.针对“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1. 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及能力提升”推进月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标杆不高、担当不够、服务不优、效率不快、工作不实、业务不精、状态不佳等问题。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作风纪律整顿要求,对各科室(单位)作风纪律整顿落实情况进行了5次督查,未发现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2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 印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公章使用、公文审核管理,落实公文管理三审和公章专人管理制度。3. 邀请市政府办有关同志来我局,开展公文写作培训班,局属单位(科室)均参加会议。
23.针对“综合执法‘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1.2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23号);2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34号)、《黄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登记核查合格目录(202301期)》;7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3〕106号);8月2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3〕116号)。建立常态化季度检查制度,2月20日、6月19日,分别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35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暨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104号),对各区县开展一季度、二季度消防审验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对区县违法违规行为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对消防审验工作办理不规范区县下发督办单2份,对3个项目进行约谈预警。4月27日、8月10日,分别印发《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黄建管函〔2023〕56号)和《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黄建管函〔2023〕116号)。9月2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122号)。2.3月10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管道天然气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黄建城函〔2023〕25号),对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已全部完成整改。4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并随机抽查6家燃气使用经营户,发督办函2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已完成整改2份,1份在整改中。3.3月21日,印发《关于加大住建(城管)领域执法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每月报送案件办理情况。5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衔接规范的通知》(黄建法〔2023〕8号),制作案件移交内部工作流程图,确保案件及时移交、及时办理。4月30日,对各区县执法办案工作开展督查,自5月起每月对各区县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强化案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案件已办结6起,已立案6起,共移交各区县违法违规线索38起,将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城管系统共立案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含一般案件和简易程序案件)513件,办结483件,正在办理30件。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7月7日,对各区县城管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反馈至各区县,要求按照评查意见落实整改。4.追责问责情况:2023年4月19日,派驻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明确在下步工作中要宽进严管重罚,被谈话人对下一步执法工作开展进行表态。5.6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黄建城函〔2023〕58号),《关于做好近期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黄建城函〔2023〕59号),全市发现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9100处。约谈相关负责人,加快推进排查进度。8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开放式厨房违规使用燃气的通知》(黄建城〔2023〕47号),将排查开放式厨房违规使用燃气工作纳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工作。6.9月8日,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关于印发<黄山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安〔2023〕6号)和《关于成立黄山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黄安办〔2023〕65号)。
24.针对“监管职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1. 5月4日,印发《黄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黄山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城管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推进承接原城管局工作职责,目前正在征求意见。3月29日,印发《2023年全市城管系统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黄城管〔2023〕8号),将城管进小区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对屯溪区城管调度监管,截至目前,针对重点工作共向屯溪区城管局发放城管委工作督办单、工作交办单共16份,屯溪区均已办结;1-9月通过数字城管平台派遣至屯溪区案件共23701件,办结23609件,办结率99.61%。2. 根据《黄山市城管系统打造“城市管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城管进小区清单,压实区县城管进小区工作职责。2月27日,印发《关于举办2023年度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暨能力作风提升培训班的通知》,各区县间交流城管进小区工作经验。5月18日,印发《黄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月度督查考评办法》(黄城管〔2023〕13号),6月2号,按照督查考评办法对开展城管进小区工作督查,发放工作交办单1份。从6月起,每月对各区县城管部门城管进小区工作进行月度通报,目前,全市已完成“城管执法进小区”挂牌673个小区,打造小区城管执法服务站14个。6月9日,印发《关于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实施方案》,10月7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推进工作深入开展。3. 5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通过对各物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加强并规范物管企业的行业监管。2023年4月3日,召开全市物业管理专项业务培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6月8日,印发《关于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4月25日-26日赴小区开展工作检查,给屯溪区物管办发放工作督办单1份,问题已整改完毕。5月6日,局属二级机构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走访辖区物业公司签订共建协议书,定期进小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截止9月底,全市城管系统累计开展小区巡查936次,执法活动275次,宣传活动47次,召开城管物业联席会议15次。
(十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5.针对“队伍建设统筹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市住建局年轻干部结对培养工作方案,将近三年新招录人员与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结对培养,现已结对培养年轻干部33人。建立了局系统88后年轻干部后备库。印发局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三年计划。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岗位实际,结合身边典型,谈感想体会,谈初心使命,谈责任担当,营造年轻干部“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组织年轻干部开展“青春基层行”迎五四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年轻干部“口头讲解+一线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深对城市更新“微改造、精提升”的了解,增强对项目工地施工安全重要性的认识。2.加强人员培训。制定住建行业2023年度培训计划,围绕城建、城管、建管、房管领域业务以及综合能力提升等方面,全年计划内举办各类培训班16个,截至目前已按期举办7个,举办计划外培训班16个,参训人员达1870余人次(其中全市住建系统内部培训班6次,参训人员约490人次)。定期举办政策解读班,加强干部职工对住建领域相关政策的理解掌握,目前已举办3期。3.积极向市委组织部争取。通过调任、转任、三跨交流等方式,充实机关干部队伍。4.制定长效机制2个:《市住建局年轻干部结对培养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6年)》。
26.针对“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干部教育。开展了市住建局(城管局)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顿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专项行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2.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修订了《黄山市住建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修订后组织局系统科级干部(含职级干部)开展本年度填报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及时报告通知》,进一步规范局个人事项及时填报。制作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九不得”提醒卡,印发给每一位职工,从严规范自身言行。拟定科级干部廉政家访计划,走访11位科级干部。3.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今年1月-8月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48人次,年轻干部谈心谈话173人次。4.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建立临聘人员统一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所有临聘人员的统一管理,调度安排以及年度定期考核等工作,现已完成2022年度局系统临聘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是否续聘、解聘及工作福利待遇挂钩;所有编外聘用人员均参加市住建局(城管局)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顿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专项行动,强化廉政意识;将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纳入全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全局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13个;将内部控制贯穿于市住建局各项经济业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以及各个环节,覆盖所有单位、科室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5.制定长效机制3个:《黄山市住建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及时报告通知》《关于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正在拟定1个:《市住建局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通知》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意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2353357;邮政信箱: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黄山市住建局机关党委;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zjwz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