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黄山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3年3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黄山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支部党员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二是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组织系统内人员日常学习《中国红十字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三是制定黄山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5年)和《黄山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四是印发《市红十字会党支部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五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实际进行研讨。
(2)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与连云港市红十字会就落实《长三角红十字系统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进行对接,5月15日-17日赴连云港市红十字会开展救援队、景区救护站建设等学习交流活动;于5月10日赴上海市红十字会参加长三角应急博览会。二是与上海市奉贤区红十字会、衢州市红十字会开展关于长三角红十字系统区域合作的友好交流。三是印发《黄山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将长三角红十字系统区域合作事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针对“推动群团组织改革有差距”问题
(3)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3月16日党支部书记刘英积极向市委报告,争取在群团改革中增加一名副职领导职数,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九条中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一般不设立党组,且副县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权在省编办。二是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汇报,增设1名副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关于补选黄山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副书记的请示》,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批复,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和选举的程序,做好党支部副书记选举工作。4月28日《关于市红十字会薛晓敏当选职务的批复》(直工组字〔2023〕34号)薛晓敏同志当选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副书记。三是党支部书记与新入职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了解思想动态,加强对年轻干部思想教育,引导新入职干部向党组织靠拢。
(4)治理结构仍未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印发的《黄山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和巡察整改对挂职干部配备要求,5月24日,根据《关于同意李佳同志到市红十字会挂职的复函》(黄组干函字〔2023〕44号)李佳同志已到我会挂职。二是建立副会长、理事参加红十字会工作制度,明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副会长、理事必须参加,部署红十字业务工作时、安排有相关性的兼职副会长、理事参与。自3月份以来,副会长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39人次。三是争取各兼职副会长单位给予红十字会各项政策支持,巡察整改以来已争取到市文明办、市体育局对 “5·8人道公益日”众筹活动的支持,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关于开展5·8人道公益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与市体育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5·8人道公益日“一块走”活动的通知》,与卫健委联合向市人民医院、首康医院发文《关于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捐献前后体检服务的通知》,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校急救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学校急救培训工作等。
(5)区县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向各区县红十字会印发《关于印发<市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黄红字〔2023〕13号);5月11日就区县问题下发督办单;巡察反馈以来市红十字会共赴区县调研指导18次。二是屯溪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红十字会就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已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项汇报。三是屯溪区、黟县、祁门县红十字会已拟定改革方案,正在出台中。四是休宁县红十字会已开设机构账户,屯溪区、祁门县红十字会就开设机构账户事宜正与区县财政局对接中。五是祁门县红十字会已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有区县均已开设捐赠账户,并在市红十字会官网上进行发布。
3.针对“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不足”问题
(6)救援保障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黄山市红十字救援队,由21人组成,并制定《黄山市红十字会救援队管理办法》。二是根据省红十字会印发的《关于红十字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皖红办〔2023〕8 号),我市歙县、休宁县、黟县红十字物资储备库获评四级库,目前我市四级库已达5个,排全省前列,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得到提高。
(7)人道救助覆盖面不宽。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筹资能力,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目前我会暂未达到成立基金会的条件。二是市红十字会不断拓宽人道救助面,截至2023年9月底,市红十字会已筹措人道救助资金68.08万元;2023年“5·8人道公益日”活动获全省通报表扬,并在全省进行经验分享交流。三是黄山市共有16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我会经常性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助老、助学、助困等人道救助活动,截至9月底,共开展活动471场,3431人次参与,服务时长13850.5小时。其中市本级开展“两节送温暖”等活动慰问困难群众145人,合计慰问金48140元;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助学活动,帮助困难学生、留守儿童548人,合计助学金58.11万元;开展“我们的节日”,前往6家敬老院为老人们送粽子,陪老人们过节,让老人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实感受到红十字的温暖。四是截至目前,市红十字会已拨付9.2万元用于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市红十字会拟筹资10万元充实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加大对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负担。
(8)救护培训广度深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传播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传播力、影响力。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共开展103场普及培训,培训人次17293,开展58场救护员培训,培训2315人。二是就成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黄山学院工作站事宜与黄山学院进行对接联系;3月23日,黄山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站成立,并举办首期救护员培训班。三是截至9月底,全市红十字系统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6场476人次,开展救护员培训17场,培训487人。四是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视频及机关急救知(常)识内容。
(9)“三献”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与卫健委联合向市人民医院、首康医院发文《关于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捐献前后体检服务的通知》。二是充实器官协调员队伍,增加器官协调员1名。三是经过和市卫健委、徽州区卫健委协调,在市红十字会器官协调员叶丽萍现场见证下,1月5日,中科大附一院opo团队在黄山新晨医院完成1人3例器官捐献。四是向区县红十字会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核心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今年全市造干已采样126人,3月31日前,由工作人员对在库的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进行了保留回访,统筹督查区县造干入库的数量和质量。五是常务副会长刘英在全省6·14世界鲜血者日活动中发言,分享我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经验。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30例造血干细胞捐献。
4.针对“红十字会影响力提升不够”问题
(10)志愿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多渠道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三救三献”和物资筹集,积极探索互联网筹资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媒体发布“5·8人道公益日”倡议书,向全市市直单位印发《关于开展5·8人道公益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5·8人道公益日“一块走”活动的通知》。二是争取到新远科技爱心捐款10万元,用于我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和人道救助工作。三是4月6日-7日,黄山市红十字系统各级主要负责人与项目主管一行14人参加安徽省红十字系统2023年“5·8人道公益日”动员培训会,提升全市红十字系统人员筹资能力。四是众筹活动前期加强与社会爱心企业的沟通联系,2023年“5·8人道公益日”期间,积极向社会公益组织及爱心企业劝募,全市共有21家爱心企业向“5·8人道公益日”项目捐款,其中市本级获企业捐赠10.8万元。后期将积极争取社会公益组织及爱心企业。五是2023年“5·8人道公益日”全市红十字系统上线项目15个,累计筹款780501.75 元,线上公众筹款646942.66元,配捐总额49038.09元,线下公众筹款捐款参与人次达9081次。其中黄山市红十字会“心跳加油站”项目筹集善款543562.02元,配捐总额37802.45元,捐款参与人次达4922次。六是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局沟通协调,答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南》规定,市红十字会目前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的条件。
(11)基层红十字会发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责任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3月1日至8日对区县红十字会建设和事业发展进行调研,并完成撰写《红十字志愿服务为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增光添彩——关于黄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调研报告》。三是印发《关于黄山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黄红字〔2023〕4号),通过绩效评价等方式对区县红十字会工作进行评价,推动区县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争先评优。四是根据《市红十字会干部对口联系区县红十字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线上沟通对区县工作及时进行指导。五是全市共建有291个基层红十字会,今年新建立基层红十字会11个;同时依托基层红十字会针对孤寡老人、 留守儿童、学生和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2场,受益群众3000余人次。其中徽州区红十字会每月15日组织志愿者到岩寺镇虹光村孝亲馆志愿服务基地“爱心理发屋”开展义剪,上半年组织理发8场次,理发超280人次。屯溪区博爱少年志愿服务队开展的博爱少年项目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慰问困难群众、组织爱心募捐等活动,收到良好社会反响。黄山区平东社区红十字会立足于社区需求,尤其是最易受损群体的需求,实施了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依托平东社区培训室,为辖区内200多名老年居民提供助老服务,使老年居民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助,同时聚焦辖区内弱势群体需求,设立“星火”爱心社、“平姑娘助老暖阳”等公益平台,开展扶贫帮困、关爱留守儿童等人道主义服务;仙源社区红十字会以初心学堂为载体建立博爱家园红十字会站点,打造“源梦未来”公益课堂,吸引各行业各领域志愿者参与课堂日常活动,丰富孩子们的第二课堂,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同时也围绕老人们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科普、健康和急救知识课堂,让他们真切的感受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
(1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团体会员管理、会费管理、“三献”人员回访等制度。二是经财政局同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通过会费独立账户开设事项,已开设独立会费账户;聘请安徽卓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0-2022年团体会费开展了专项审计。三是经核实,从会费收入中垫付项目的工程款已在2019年7月19日团体会员大会向会员征求意见,经同意后用于弥补救灾备灾中心和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两个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足之处,符合会费管理制度。四是制定《市红十字会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和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将捐赠资金跟踪问效、物资储备库管理等纳入风险点排查范围。
6.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3)预算编制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在《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2000元以内由会领导签字后支出,2000至5000元的非常规性开支,须提请执委会通过,超过5000元的及非常规性开支,须征得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须经支部会议集体研定。二是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后,财政局答复:纳入预算管理的三类收入分别为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及专户收入,我单位的团体会费收入不属于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三是“三献”关怀救助项目资金为市民政局与我会的平级单位间的往来资金,也不属于我会的预算管理收入。四是已聘请安徽卓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0-2022年团体会费开展专项审计。
(14)经费支出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行政例会,学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并对会机关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修订《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要保障费用管理》制度,调整志愿服务活动餐费报销的内容,就用餐管理按实际情况产生,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凭票或参加志愿活动本人签字领取餐补。三是会机关主要负责人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约谈,对超标准领取住宿费节支补助涉及的金额进行核实,目前已全部清退。已对单位电话费报销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该笔资金为2022年春节期间接电信电话欠费提示,为不影响节后工作使用,职工用公务卡垫付单位电话费后由出纳经财政平台公务卡板块报销。
(15)募捐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博爱在江淮”捐赠资金历年收支情况做了梳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公益募捐活动结余资金10.75万元使用事宜,其中52381.75元为2011年秦某某的定向捐款的余款,按照其用途需保留至秦某某成年;其余55118.25元,根据“博爱在江淮”项目资金使用办法拟于2023年使用完毕。二是会机关主要负责人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严格支出审批程序。
(16)工会会费未足额缴纳。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工会会费进行核算,其中1名同志系我单位原编外聘用人员,2021年10月1日起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巡察办沟通,不予追缴,其余人员已于补交到位,会机关主要负责人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约谈。二是4月24日缴纳2023年工会会费并在公示栏进行会费缴纳公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问题
(17)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实现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打造“人道徽州 博爱黄山”党建品牌。印发《关于在市红十字系统中开展廉洁文化系列活动》(黄红字〔2023〕9号),开展以“人道徽州 博爱黄山”为主题的相关活动。二是3月9日-10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党务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三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熟悉和掌握有关规定。四是市红十字会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常务副会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自我批评。
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8)应研究事项未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已建立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单位年度预决算、福彩公益金支持“三献”人道关怀救助项目评审等有关重要工作上会研究。
(19)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3月16日,党支部书记刘英按照《黄山市红十字会深化改革方案》积极向市委报告,争取在群团改革中增加一名副职领导职数,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我会暂无设立党组的条件,故“三重一大”事项暂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研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上会研究事项要及时形成决议。
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
(20)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汇报,凡“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组派员到会指导。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核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存在的薄弱环节、相关资料整理到位。三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和落实组织人事各项制度规定,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做到干部考察材料完整准确体现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干部选拔任职公示。
10.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2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第三方审计人员对物资储备库的捐赠物资进行清理点数,并对前三年所有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已于今年年初对物资储备库的捐赠物资进行清理点数,做到账物相符,健全电子和纸质台账,规范发放手续。二是健全完善捐赠款物的使用及管理制度,根据物资出入库情况,对捐赠款物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2353642;邮政信箱: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116号市红十字会三楼,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shszh@qq.com。